公示
全校教职工:
根据《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发2013〔199〕号),经教师个人申报、院系部门推荐,人事处会同科研处、教务处审核,现对符合条件的4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11月23日-11月25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11月25日17时前向人事处或监察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3261706(人事处),3261685(监察处)
电子邮箱:jsfzzx@aku.edu.cn(人事处),jw@aku.edu.cn(监察处)
附:青年教师导师情况表
人事处
2015年11月23日
根据《安康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(试行)》(校发2013〔199〕号),经教师个人申报、院系部门推荐,人事处会同科研处、教务处审核,现对符合条件的4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11月23日-11月25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于11月25日17时前向人事处或监察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3261706(人事处),3261685(监察处)
电子邮箱:jsfzzx@aku.edu.cn(人事处),jw@aku.edu.cn(监察处)
附:青年教师导师情况表
人事处
2015年11月23日
- 附件【青年教师导师情况表.xls】已下载次
上一条:英国立博申报陕西省2015—2016年度基础教育重大招标课题的通知
下一条:英国立博召开2015年校级综改专业立项汇报答辩会的通知
【关闭】